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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(一) |
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申請保薦,擇優錄取,額滿為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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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申請者須持有效護照,無護照或持旅行證者,不得申請;持有汶萊地區效期3年以上旅行證者不在此限,請各保薦單位(學校)確實審核。 |
(三) |
已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經核准有案且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,不得申請。 |
(四) |
具有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居民、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,不得申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