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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什麼人可以唸產學合作學士班?
(一)符合僑生資格
- 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,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,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。
(二)高中畢業或具同等學力
-
符合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之規定,具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。
(三)華語文報名資格(四擇一,參加學科測驗者不適用)
- 華語文能力測驗A2級以上。
- 就讀馬來西亞華校(華文小學、獨立中學、國民/國民型中學)且持有畢業證書或有2學期以上華語文及格成績單。
- 通過我政府駐外機構或本會指定保薦單位舉辦之筆試 A1級以上,且持有華語文學習時數達240小時以上時數證明。
- 具華語文能力測驗 A1級,且持有華語文學習時數達240小時以上時數證明。
※申請來臺就學採前述第3及第4點者,須於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前(入學次年8月15日前)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 A2 級以上,未通過者學校應逕予退學。

(四)年齡
- 25歲以下。

